跨境电商从货物贸易发展而来,是互联网时代商品进出口活动的一种创新形式。但单纯将跨境电商看作货物贸易则有失偏颇,因为跨境电商是由服务引领的贸易新业态,只有完成平台服务、跨境营销、国际物流、国际金融、知识产权、财税合规等一系列服务贸易工作,才能真正实现跨境商品交易,且这些服务内容并不是货物贸易的辅助形式,而是货物贸易发生的根本必要条件。
因此说,跨境电商不是一种单一业态,而是多种服务叠加形成的新型生态系统,是数字货物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的集成。跨境电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把货物贸易的规模做大,也要把产业链后端的跨境物流、国际金融、信息技术等服务贸易做强,更要把数字出版、动漫影视、数字游戏、文化创意等数字产品贸易做好,使跨境电商成为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支撑。
数字经济时代,跨境电商与服务贸易加速融合,呈现嵌入模式、服务化转型、协助模式、跨国集团模式、平台集成模式等5种典型模式。
01
嵌入模式:产品与服务内化融合
该模式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中嵌入改善产品性能的服务,也就是说产品销售过程中,服务已经成为产品价值构成的核心组成部分,形成了一种产品融合服务的互动创新模式。
在跨境电商精细化运营和品牌化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品牌创新方面的投入,将更多外部资源与服务融入价值链,以此打造差异化、创新性的高溢价产品。这些以产品为载体的服务的加入,促成了商品的价值增值,最终通过商品交易所实现的价值,不仅包含产品本身从原料、生产到销售的差价,而且包含大数据服务、研发设计服务、营销服务等多种服务的价值。实际上,跨境电商交易的商品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商品,而是商品、服务和数据的结合体,很难区分实物商品、服务及数据的价值分别是多少。如大疆行业无人机通过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已在消防救援、电力巡检、测绘、执法等领域取得广泛应用,可以说大疆已经从无人机产品制造商升级为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
02
服务化转型:单一企业多元拓展
该模式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在坚守“卖家”身份的同时,借助自身优势拓展物流、仓储、软件等多个服务领域,通过延伸提供上下游服务形式来探索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深度融合,乐歌股份和华凯易佰便是此类企业的典型代表。
乐歌股份是全球知名的智能家居、健康办公产品的制造销售商,基于十余年的跨境电商运营经验以及自身百万包裹级的跨境电商体量,在2020年衍生出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目前乐歌股份在全球共有12 个海外仓,面积 27.58 万平方米,累计服务500 多家客户。截至2022年底,乐歌股份的仓储物流收入已达到4.9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15.28%。华凯易佰依托易佰网络在泛品类业务中长期沉淀的供应链资源和信息系统优势,于2021年创立“亿迈”(EasySeller)一站式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跨境电商卖家提供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数据化运营管理、跨境服务培训等跨境业务解决方案。2022年,亿迈平台实现营收2.72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6.16%,已经成为华凯易佰新的业绩增长点。
03
协助模式:企业跨界协作融合
该模式是指跨境商平台或企业聚焦商品交易、品牌运营等核心环节,将大量的物流、支付、技术、营销、法律等服务环节交给专业服务商,双方共建分工协作、资源互补的商业实践模式。
伴随我国跨境电商企业从产品出海、品牌出海发展到企业组织出海,本土化运营越发深入,为匹配本土化运营需要的全链路资源,我国电商服务企业也纷纷“走出去”,以“联合舰队”的整体战斗力拓展全球市场,这也扩大了我国跨境电商领域服务出海规模。如跨境电商与快递企业就是“组团出海”的,菜鸟依托阿里系电商业务加快出海步伐,2023财年菜鸟的国际物流包裹量超过15万件;快递独角兽极兔深度绑定拼多多,在Temu开辟美国市场的同时,也在美国起网布点。跨境电商也带动了我国数字支付企业走向海外,如连连国际积极强化自身本土化服务能力,目前已持有美国全境、新加坡、英国等地60多张支付牌照及相关资质,并组建辐射全球核心区域的本土化团队,在美国、新加坡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办公室,组建服务能力更强、更懂当地市场的本土化团队,提供中文、英语、泰语、葡语等多语种客服支持。
跨境电商出海模式下,控货权从下游的海外渠道商、品牌商变成了中国的制造商和贸易商,这不仅让中国走出大量全球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和品牌,也为提供优质服务和领先能力的出海服务商开拓了广阔的全球市场。
04
跨国集团模式:无形资产跨国贸易
该模式是指我国跨境电商领域产生了众多“微型跨国企业”,他们以全球化视野在世界范围内布局自己的生产基地、物流中心和运营中心,形成了事实上的跨国经营,并在集团内部及关联公司之间进行无形资产转移,以便进行税务规划转嫁利润。
这些“微型跨国企业”的业务流程大致分为设计/生产/采购环节、进出口环节、交易销售环节、仓储/物流环节,企业根据上述业务环节设立不同的公司主体,通常包括顶层融资公司、境内运营公司、香港业务公司、海外销售公司。顶层融资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顶层控股公司,注册地视具体融资架构而定,在国内融资架构下是一家境内公司(可与境内运营公司为同一家),红筹架构下通常是注册在开曼群岛或其他离岸地的公司;境内运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管理及运营(包括技术支持、网店运营、行政支持等)、商品的国内采购及出口、研发设计、生产等职能;香港业务公司是境外商品采购主体,并将采购的商品出售给海外销售公司;海外销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商品销售、仓储、本地财务结算等职能。基于税收优惠和资金流动等考虑,企业一般会把香港公司作为集团内承担主要业务功能的实体和外部客户进行交易,合理地将大部分利润确认在香港公司。
为合理补偿境内公司的技术研发服务、店铺运营、供应链管理等费用,通常境内公司会以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产品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品牌使用费等名义向境外子公司收取相关服务费,通过收取服务贸易款项形式将货物销售收入部分回流境内。境内运营公司作为跨境贸易的实际主体,带动了服务、数据、和创意等知识和技能型无形资产贸易和跨国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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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模式:数字平台集成融合
该模式是指跨境电商平台作为新型贸易中介,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集成服务商,不仅为货物贸易提供了新的交易方式,更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并催生了新的服务业态。
一方面,跨境电商平台不断延伸自身的服务体系,除平台自身的交易服务外,逐渐拓展出跨境物流、第三方支付、金融等服务链条,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借助阿里巴巴经济体内外部生态资源,为全球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交易、支付、 结算、通关、物流、财税、金融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平台作为服务集成商,跨组织边界获取和整合各方服务资源,并在明确客户需求基础上进行匹配和服务创新,将跨境电商中原本分隔的采购、交易、营销、支付、物流、售后等环节紧密相连,为用户提供一体化外贸服务。跨境电商平台以促成实体商品、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交易为目标,组织和引导配套服务企业,逐渐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复杂服务生态系统,为平台卖家提供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并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服务流与价值流贯穿于整个服务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