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部门联合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
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根据《通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 年版)》《重大技
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 年版)》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
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 年版)》自3 月1 日起执行。
通知全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38390/content.html
2.
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
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多项举措以优化航空口岸通关流程,提升国际货物中转效率。
《通知》提出,优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主要航空口岸
7×24 通关保障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重点货运枢纽航空口岸查验力量,增配检验检查
设备,提高生鲜食品和温控药品等冷链货物、高价值货物等时效性强的特殊货物通关效率。
通知中提到,加快高新技术设备及原材料、特定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紧急航材、
重大国际活动及展会暂时进境商品等特殊货物通关速度,鼓励具备条件的航空口岸设立“绿
色通道”,快速放行。
通知明确,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空运渠道,将符合条件的境外退运、国货入区、境外
进口等多种来源商品在综合保税区内理货分拣后集拼出口。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支持跨
境电商转关出口。
通知全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zfxxgkml34/6377117/index.html
3.
海关总署规范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 年3 月1 日起
实施。
其中提到,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应通过货运通道(常规货物通道、便捷进出
区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经海关同意,车辆或人员不得携带货物通过非货运
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根据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风险水平,对进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实施卡口检查。卡口检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检查场地实施,因货
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上述场地实施检查的,经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内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到具备条件的指定地点实施。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368568/index.html
4.
3 月1 日起实施中国-布隆迪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
2 月19 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 年第20 号《关于实施中国-布隆迪海关“经认证的经营
者”(AEO)互认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关于中国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布隆迪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将自 2025 年3
月1 日起正式实施。中布双方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简称 AEO),布隆迪
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 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布隆迪海关AEO 制
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 企业。中布双方海关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
企业便利措施。
全文:
http://gdfs.customs.gov.cn/zhanjiang_customs/534851/534852/6386183/index.html
5.
将美国PVH 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2 月4 日,商务部发布公告,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相关法律,依据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将美国PVH 集团、因美
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上述两家实体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
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不可
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实体采取相应措施。自2 月4 日起实施。
6.
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2 月4 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
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
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7.
美国对所有国家钢铝加征25%关税
美国总统特朗普当地时间2 月10 日签署文件,宣布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钢铁和铝产品
加征25%的关税,将于3 月12 日生效。最新措施还取消对部分贸易伙伴的钢铝免税配额和
豁免政策。
就公告而言,美国HS 协调制度下:
对“钢制品”的定义为:
HTS编码7206.10至7216.50、7216.99至7301.10、7303.10至7302.90、7302.40至7302.90,
以及7304.10 至7306.90,包括随后对这些商品分类的任何修订。
对“铝制品”定义为:
(a)未锻造铝(HTS 7601);(b)铝棒、杆和型材(HTS 7604);(c)铝线(HTS
7605);(d)铝板、薄板、带材和箔(平轧产品)(HTS 7606 和7607);(e)铝管和
管件(HTS 7608 和7609);(f)铝铸件和锻件(HTS 7616.99.51.60 和7616.99.51.70),
包括这些HTS 分类的任何后续修订。
8.
韩国对自华进口厚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 月20 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贸易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厚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税率为27.91~38.02%不等。初步裁定结果,不同企业的倾销税率分别为宝钢27.91%,江苏
沙钢29.62%,湘潭钢铁、赛诺国际和厦门国贸控股38.02%,其他在华供应商31.69%。
厚板指厚度超过6 毫米的钢板,应用于船舶制造和建筑等领域。此次韩国政府决定采取
临时反倾销措施,旨在保护其国内钢铁、造船和建筑企业免受冲击。
此次初裁成为韩国史上涉及金额最大的裁定。根据中韩自贸此前的协定,中国对韩国出
口的钢铁产品包括冷轧钢板、不锈钢热轧钢板和厚板等,均是零关税待遇。
9.
越南对涉华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 年2 月21 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460/QD-BCT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
(越南语:ph?m thép cán nóng)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
19.38%~27.83%的临时反倾销税;与此同时,初步裁定不对印度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
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 日后生效,除另行延期外,措施有效期为120 天。
这次反倾销税影响力度不小,牵涉数亿美元。
10.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正式生效
近日,欧盟环境总署发布新闻,宣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正式生效。这一条例的
出台,标志着欧盟在应对过度包装带来的环境挑战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规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显著减少包装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水资源消耗和环境
成本。其中,重点包括推动包装材料的循环利用,减少对原生资源的依赖,以及促进可重复
使用的包装材料的使用。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构建一个废弃物、次生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的单
一市场,同时提升回收率。
11.
美国AAFA 发布第25 版限用物质清单
2025 年2 月6 日,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发布了第25 版限用物质清单(RSL)。该清单
作为一项面向协会成员及整个行业的开放性资源,为行业提供了成品服装、鞋类、配饰及家
用纺织品中所有禁用和限用化学品及物质的参考,明确了全球范围内最严格的相关法规。报
告还包含一份关于报告要求的附录,涵盖了美国要求报告儿童产品中化学品情况的各州,以
及欧洲的相关报告规则。
第25 版限用物质清单涵盖16 个类别,包含250 多种化学品,并根据限制或禁止成品服
装、鞋类、配饰及家用纺织品中某些化学品的法规和法律的新增或变化进行了更新。
12.
印度下调光伏产品进口关税
近日,印度政府宣布,自2025 年2 月2 日起下调光伏产品进口基本关税(BCD),太
阳能电池的关税从25%降至20%,太阳能组件的关税从40%降至20%,同时取消社会福利
附加税(SWS),新增农业基础设施与发展税(AIDC)。
调整后太阳能电池实际税负未发生变化,仍为27.5%;太阳能组件实际税负从44%降至
40%,降低4 个百分点。这一调整表面降低关税,实则维持税负,旨在扶持本土光伏制造业,
同时令其中央财政保留更多税收份额。
13.
印度发布《太阳能系统、设备和组件商品法令(2025)》
近日,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发布《太阳能系统、设备和组件商品法令(2025)》,
该法令对现行《太阳能光伏、系统、设备和组件商品(强制性注册要求)法令(2017)》进
行了修订和取代。法令自发布之日起,180 日后正式生效。
法令规定,下表所列商品应符合相应的印度标准,并根据《印度标准局(合格评定)法
规(2018)》方案2(Scheme-II)的相关规定,在获得印度标准局许可的前提下,加贴标准
标志。
14.
印度将对光纤通信设备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
近日,印度国家通信安全中心(NCSC)发布重要通知,宣布将对光纤通信领域的关键
设备实施更严格的安全认证要求。此举旨在加强印度通信网络的安全性,保障用户的信息安
全和国家利益。
根据通知,光网络终端(ONT)和光线路终端(OLT)等产品目前可以按照自愿安全认
证(VSC)制度进行认证,但这一过渡期将于2025 年3 月31 日结束。自2025 年4 月1 日
起,所有此类产品必须通过ComSec 计划下的ITSAR 强制性认证,方可在印度市场销售和
使用。
15.
日本修订化学物质控制法下的进口清关程序
2025 年2 月6 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发布了根据《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
更新的化学品进口清关程序。修订后的流程包括对文件要求和某些物质分类的更改。
更新后的进口清关程序已于2025 年2 月18 日生效。修订后的附录2 包括监管分类更新
将于2025 年6 月18 日生效。
16.
阿根廷宣布为外汇管制“松绑”举措
阿根廷央行2 月11 日宣布,放宽进口支付限制、松绑外债偿还审批并延长出口结汇时
限。新规规定:
1、阿根廷企业进口工业中间品、资本货物及医药产品时,可突破此前30 至180 天支付
等待期,直接与供应商协商即期或预付美元货款。但奢侈品、非必需消费品仍受原有限制。
当地制造业协会估算,此举有望将供应链效率提升20%至30%。
2、扩大企业境外债务偿付申请额度,简化审批流程,但未放宽个人购汇限制。
3、允许软件、咨询服务等知识密集型行业的美元收入结汇期限延长。
17.
阿根廷出台全新产品能效框架法规
近日,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商业秘书处发布了第438/2024 号法规。该法规将于2026 年
3 月5 日起取代现行的能效合规评估法规(第319/1999 号法规及其相关条款)。第438/2024
号法规重新设计了11 类电器能效产品的能效标签和合规规则。这11 类产品包括:冰箱、冰
柜和冷冻机;电动洗衣机;空调;微波炉;电热水储存器;灯具;电视机;感应电动机(单
相和三相);洗碗机;电烤箱;电动泵。
18.
沙特推迟Type-C 充电端口测试合规要求
沙特标准局(SASO)已将以下标准中第一阶段产品的Type-C 充电端口/电源传输要求
的测试报告合规性推迟至2026 年1 月1 日。
SASO IEC 62680-1-2:2023SASO IEC 62680-1-3:2023
第一阶段涵盖以下产品:移动电话、数码相机、耳塞、电子阅读器、便携式游戏机、耳
机、键盘、鼠标、便携式导航系统、平板电脑、路由器。